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
時間: 2020/09/2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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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部門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決算執行情況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新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統籌推進蘭州新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并牽頭組織實施。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動新區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培育壯大發展科技型企業,推進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3.牽頭擬訂蘭州新區科技創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擬訂各類孵化器(眾創空間)、公共技術平臺等科技創新基地和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建設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制定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政策,擬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相關的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4.研究蘭州新區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
5.負責申報甘肅省科學技術獎,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產業化政策,推進科技產業基地的建設。
6.負責推進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
7.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
8.制定科技企業孵化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計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9.負責蘭州新區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新區引進外國專家規劃,建立完善引進外國專家、團隊機制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新區科技外事工作,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10.負責統籌新區大數據平臺與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制定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應用等相關標準規范,積極推動大數據信息資產開發應用與交易,進一步推動信息產業發展,推進蘭州新區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設。
11.負責協調推進新區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化系統的運行管理和人員培訓。
12.對接聯系省、市科協,承擔相關業務工作。
13.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14.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加強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技術轉移,進一步推進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統籌蘭州新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科技發展局內設4個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文電處理、保密、印鑒的管理;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脫貧攻堅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信息宣傳、財務、人事固定資產管理、公務接待、績效考核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負責擬定蘭州新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基礎研究規劃和年度科技計劃,協調規劃和計劃的實施;負責編制科技經費和專項基金計劃的預決算,并監督預算的執行;提出科技計劃經費配置和科研條件保障建議,組織實施科技計劃項目、績效評估和科技統計;規劃布局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臺;負責編制和管理局系統的基建計劃;負責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提出科技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蘭州新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建立完善引進外國專家、團隊機制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發展局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應急管理等工作。
(三)產業化科。負責新區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構建與發展;加快發展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負責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新區科技成果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組織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登記、統計及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組織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負責國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新區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負責民營科技企業、民辦科研機構認定工作并組織年報;管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和統計、負責科學技術的保密和出口技術的保密審查與申報工作;管理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科技外事工作;承擔科技發展局科技信息、普法、宣傳等工作。
(四)信息技術科。負責新區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智慧城市建設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對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社區)信息化工作的考核監督;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檢查、監督,跟蹤監測項目實施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建設進度、資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況;負責新區數據中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推進電子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協調新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專家對新區信息化建設進行調研,研究制定新區信息產業發展的方向;負責新區信息化項目的專家評審;負責落實新區重大信息化項目的技術改造;負責為創新創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協調推進新區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工作,指導大數據信息采集,制定信息采集的標準和應用范圍等;負責網絡技術升級、改造、運行安全管理工作。
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內設4個機構。2019年末,蘭州新區科技發展局實有21人,其中在編行政人員5人,在編事業人員5人,長期聘用人員11人。
二、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注:空表必須公開
三、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6,768.47萬元,支出合計16,763.62萬元。與2018年決算數相比,收入減少1018.31萬元、減少6.07%,支出減少1023.39萬元、減少6.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壓減了一些項目預算的收入、支出,但人員經費較上年度增加,但在總的預算收入和支出上相比減少。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合計16,773.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768.47萬元,占99.97%,其他收入5.15萬元,占0.03%,其他收入為上年度結轉結余,為公用經費結轉。
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合計16,763.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5.18萬元,占1.70%;項目支出16478.44萬元,占98.30%;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住房保障支出,項目支出16478.44萬元,按照功能科目分類:科學技術支出16478.44萬元。
本部門2019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10萬元,較上年增加4.85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我單位追加新的預算項目,項目在年末時未達到資金撥付條件,故結轉。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6,768.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8.31萬元,減少6.07%。減少原因為:2019年度部門預算壓減了部分項目預算,故較上年度減少。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6,763.6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23.39萬元,減少6.10%。主要原因是新區孵化大廈運營費項目的預算較上年度有所壓減、去年的部分預算項目在本年度預算中未列支。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7.57萬元,占0.2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5.2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6698.22萬元,占99.6%,住房保障支出11.72萬元,占0.07%,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49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單位人數增加,故住房公積金支出數大于年初預算數。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5.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67.90萬元,較上年減少9.9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調動變化。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8.29萬元,其中基本工資支出34.32萬元,津貼補貼23.96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1.7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2.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9.61萬元。公用經費17.28萬元,其中辦公費7.57萬元,郵電費1.43萬元,差旅費4.86萬元,工會經費0.6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8萬元。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說明
我單位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8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7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務用車運行費年初預算3.50萬元,無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用。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國境事由,主要用于培訓學習,預計2020年無人因公出國,故因公出國費預算0萬元。
我單位無公務車購置費。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50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
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其他省市到我單位學習調研參觀考察科技企業及大數據工作,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9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門車均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2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等,其中按照科目分類:辦公費7.57萬元,郵電費1.43萬元,差旅費4.86萬元,工會經費0.6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2018年度增加9.3萬元,增長53%,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職工人數增加相應的機關運行費用都叫上年度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19年初,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的公務用車,保障車輛的基本運行。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567.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6635.56萬元,主要用于蘭州新區新型智慧城市項目建設。2019年蘭州新區產業孵化大廈租用費4921萬元,車輛租賃3.88萬元,蘭州新區新型智慧城市項目建設6635.56萬元,印刷費3萬元,復印紙1.2萬元,硒鼓、粉盒2萬元,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1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2019年我單位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新區有關文件精神,積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進一步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執行制度嚴格合規,會計核算符合相關規定,資金專款專用,資金支付依據和開支標準合法合規。
預算填報過程中,我單位對預算工作進行了審查,對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為預算合理,內容真實,符合我單位工作情況。預算支出嚴格按厲行節約、量入為出的原則,做到收支平衡。項目執行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較精準,達到了預算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注:以上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