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來源: 蘭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 2024/01/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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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準確獲取蘭州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ㄒ唬┲鲃庸_范圍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
?。ǘ┲鲃庸_內容
1.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蘭州市人民政府及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作或保存的下列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市政府領導人員簡介、職責等信息;
?。?)市政府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
(3)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政策解讀;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土空間規劃及執行情況
?。?)政府工作報告;
?。?)非涉密的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內容;
(8)政府公報;
(9)其他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
2.蘭州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按職能主動公開以下政府信息:
?。?)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理情況;
?。?)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公開招投標及工程進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
?。?)招商引資項目;
(5)教育、醫療、扶貧、優撫、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采購方式、采購結果;
?。?)政府基金(專項資金)的安排,支持項目的條件、標準、申請程序、批準結果、使用和監督情況;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及辦理結果;
(10)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11)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的目錄、標準、依據;
(12)政府定價目錄或指導價目錄的調整;
?。?3)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4)本機關的管理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領導成員及分工情況;
?。?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市政府各組成部門應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調整更新,明確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通過各部門網站、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報刊、廣播、電視、政務新媒體以及其他便于公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的載體公開信息。
(三)公開方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anzhou.gov.cn)。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還通過《蘭州政報》、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有關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政府政務服務大廳查閱政府信息。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以蘭州市政府及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受理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蘭州市人民政府或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根據《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等有關規定,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受理向蘭州市人民政府、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請。向蘭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可由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法予以公開,具體的承辦機構為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科。
(二)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應填寫《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從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蘭州市信息公開指南”中下載,也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填寫書面《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蘭州市人民政府和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陸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依申請公開”,在網上通過信息公開系統提出申請。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
http//www.lanzhou.gov.cn/col/col15491/index.html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蘭州市人民政府或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寄送單位: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寄送地址:蘭州市南濱河東路637號,郵編:730030,聯系電話:0931-8848390,傳真號碼:0931-8772555。為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推薦采用郵政企業寄送信函。
3.現場申請。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科負責接收當面申請。
(三)受理程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通過信函、網絡和現場提出申請的,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7)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0)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
?。?1)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的答復。本機關自收到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其他機關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受理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四)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637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詢電話:0931—8848390
傳真號碼:0931—8772555
郵政編碼:730030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甘肅省人民政府投訴和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鏈接下載: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