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推動法治建設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來源: 甘肅經視
時間: 2024/04/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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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甘肅省緊盯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持續壓緊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中央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和依法治省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堅持多管齊下“述”
檢視法治建設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探索建立“1+4+5+N”述法模式,緊盯全面提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能力水平這一目標,推動“省市縣鄉”四級黨政主要領導開展述法全覆蓋,建立健全“述學、述評、述督、述考、述改”五項工作機制,采取“書面”“專題”“會議”“新媒體”等“N”種述法形式,推動年終述法與專題述法、現場述法與會議述法有機結合。
二是高位推動部署。制定印發省市縣鄉四級領導干部述法責任清單,召開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會議,對全省14個市州、蘭州新區和30個省直重點部門共計61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述法報告進行專題審議。
三是確保應述盡述。印發《甘肅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的實施方案》。2023年,全省34144名領導干部進行述法,其中市縣兩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1791名,省市縣三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20176名,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5565名,其他述法主體6612名,確保“應述盡述”。
堅持多方問效“考”
激勵領導干部擔當作為
一是優化考評機制。將法治建設工作年度考評納入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配套出臺《法治建設平時考評工作辦法》《法治建設考評工作辦法》,首次選派9名同志全程參與省委政績考核,率先搭建法治建設平時考評信息化平臺,形成“平時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考評體系。
二是強化結果運用。通過“聽、看、查、談”等方式,對市州落實中央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和推進法治建設重點任務情況進行實地考核,首次把法治建設列入民意調查重要內容。優化加大法治建設考評賦分比重。
堅持多點發力“督”
倒逼重點任務落實落地
一是突出政治屬性。率先出臺《法治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計劃》,將法治督察納入省委、省政府督檢考計劃,與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緊盯黨委政府落實法治建設政治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部署開展市縣法治建設、法治政府建設、“一規劃兩方案”及“八五”普法規劃等全面督察4次,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突出重點領域。聚焦法治建設領域難點堵點痛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等突出問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食品藥品領域執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實施、落實“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基本生活保供、加強耕地占用補償等專項督察10余次,形成齊抓共管、一體推進良好格局。
三是突出問題整改。以“點對點”“背靠背”形式逐一反饋問題清單,各地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對抓好問題整改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建立“周匯總、月通報”等機制,定期對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梳理匯總,采取召開調度會、印發通報、下發督辦函、組織“回頭看”等方式,推動問題整改全面落實、清倉見底。
堅持多向聯動“責”
切實擰緊閉環責任鏈條
一是加強聯動配合。制定《甘肅省關于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工作辦法》《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等,統籌推進與立法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銜接機制,建立健全法治督察與紀委監委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檢察機關、巡視巡察及督查機構協同配合、成果共享機制,強化法治督察綜合效應。
二是樹立鮮明導向。將督察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簡報、專報等形式,及時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及省紀檢監察機關、省委組織部等部門抄送,作為對被督察地方部門和單位及其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或者監督問責的重要依據。把法治督察結果與法治建設考評工作相掛鉤,將法治建設考評結果作為法治督察的重要內容,把法治督察的結果作為法治建設考評的重要參考。
三是精準追責問責。堅持把懲處問責作為督察“長牙”“帶電”“生威”、倒逼法治建設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在全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期間,精準運用“四種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