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將農村不動產登記業務向各園區政務服務大廳延伸的通知
來源: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時間: 2024/03/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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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新區各國有集團公司,省屬駐區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現基層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一次辦結”工作目標,經蘭州新區2024年第6次管委會會議研究,現就蘭州新區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著力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提高經營主體和基層群眾登記便利度為目標,扎實推進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健全服務體系、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功能、加大放權賦權、延伸服務力度,切實解決農村不動產登記服務人民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努力構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2024年3月底前,各園區開通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開展涉農不動產登記試運行工作。4月底前,全面開展園區農村不動產“三權”(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等)登記業務辦理及園區范圍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實現園區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點業務平穩高效運行。探索推進涉農不動產登記服務向各鎮延伸,逐步實現鎮一級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建設全覆蓋,并納入園區統一管理。通過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全面提升營商環境質效,進一步夯實農村產權底板,促進城鄉不動產登記全覆蓋,實現農民土地權利和激活農村土地資源要素相統一,更好服務鄉村全面振興。
二、主要任務
(一)設立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由各園區管委會負責,設立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統一進駐園區政務服務大廳。各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負責轄區內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等農村不動產登記的申請受理、組織權屬調查、登記初審、資料提交、不動產權證書(證明)發放等服務工作,負責園區范圍內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各園區根據業務實際需要,可將業務進一步向各鎮延伸。
(二)開通園區不動產登記服務窗口。各園區為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合理安排服務窗口、檔案室等辦公場地,并預留不動產登記自助服務設備安裝場地。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窗口業務前期所需專業設備(針式打證機、高拍儀)由新區自然資源局統一采購配備,設備經費從新區自然資源局2024年部門預算中調劑解決。根據后期業務開展情況,由園區負責逐步完善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窗口標準化建設,所需經費由各園區申請列入預算安排。
(三)配備不動產登記業務工作人員。各園區通過內部調劑方式為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配置2-3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履行管理、窗口服務等相關職責。
(四)規范工作業務流程。園區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受新區自然資源局業務指導、監督檢查,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準則和要求,促進窗口建設、業務辦理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統一化。新區自然資源局要持續做好不動產權籍數據維護、系統維護等服務支撐工作。
(五)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新區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園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新區農村不動產登記業務延伸的有關工作。新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負責為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工作人員開通業務權限,并定期組織業務和技術培訓,指導園區嚴格實行不動產登記“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依法依規穩妥開展不動產登記業務延伸服務工作。同時,根據各園區不動產登記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優化業務流程,合理擴大業務范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不動產登記業務向園區延伸工作是優化營商環境、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助推鄉村振興的重要舉措,各園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統籌協調,對照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分管領導,安排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切實推動延伸工作取得實效。新區自然資源局作為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要做好業務監督指導,保障不動產登記服務延伸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各責任單位要主動溝通、協調配合、協同作戰,及時研究解決具體實施中遇到的各項困難問題,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深入開展宣傳推廣。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面廣量大,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宣傳解釋,讓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必要性和深遠性深入人心,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擁護和支持。各園區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大對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窗口設置、辦理事項、辦理流程及辦事指南等方面的政策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增強群眾獲得感。
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