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部門決算
來源: 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
時間: 2024/09/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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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2023年度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1.負責新區農村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新區農村改革與發展有關政策并牽頭協調實施;研究提出新區農村發展戰略并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實施新區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一體化、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并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協調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會同自然資源局負責并指導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統籌推動發展新區農村社會事業、公共服務、文化、基礎設施、鄉村治理。
2.負責新區農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方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新區農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推進新區現代農業發展,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協調指導農業設施化、標準化生產,推進種、養、加、儲、運、貿集約規模發展;協調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技術人才培訓培養工作;負責并指導農業各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農機、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并指導農牧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3.負責新區鄉村振興工作。統籌協調、監察指導新區鄉村振興工作;協調和組織開展對口幫扶、社會幫扶和行業扶貧工作;負責并指導新區貧困人口和貧困狀況統計監測、動態管理工作,鞏固拓展新區脫貧攻堅成果;負責新區鄉村振興項目引進、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配合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部門開展鄉村振興資金的依法審查和有關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4.負責新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政府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負責新區農業綜合開發,研究制定新區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政策實施辦法,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安排資金和項目管理、評估審查及驗收;負責并指導新區農田整治項目,負責項目申報、審查、計劃和預算下達、項目管理等。
5.負責新區林業草原生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林業、草原、生態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新區林草及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組織實施;擬定相關法規和標準、規程并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國土綠化行動,負責并指導新區生態建設、造林綠化、草原工作;負責并指導新區森林、林地、草原、濕地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并指導新區林草改革工作,擬訂重大林草改革意見并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并指導新區林草產業發展工作,監督管理林木、花卉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負責并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6.負責新區水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保障新區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并指導城鄉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水土保持、農村安全飲水和節水工作;負責并指導推進水務一體化;負責并指導河湖長制工作、洪水干旱災害防御工作。
7.負責新區畜牧漁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畜牧漁業方針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并指導畜牧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并指導畜牧漁業發展,推進現代生態循環養殖、規模化養殖和標準化生產;指導畜牧漁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并指導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按權限負責對疫情的發布、監測、控制;負責并指導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改、農藥、種子、獸藥藥證藥檢、飼料等工作。
8.指導和組織協調農業、林業、草原、水利、畜牧漁業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和安全生產工作。
9.配合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等工作。
10.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1.機關內設機構: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包括:辦公室、計劃財務科、農業農村科、畜牧發展科、林草生態林業科、水務工作科、執法監督與檢疫科、鄉村振興科。
2.人員情況:2023年末,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實有52人,其中在編行政人員14人,在編事業人員22人,長期聘用人員16人。本年較上年相比在編行政人員增加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以上內容詳見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均為50406.68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各減少24366.76萬元,下降3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減少,專項債券收入支出較2022年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50406.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0075.07萬元,占99.34%;其他收入331.61萬元,占0.6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50406.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20萬元,2.26%;項目支出49266.89萬元,占97.7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0075.07萬元。與上年相比,各減少24698.38萬元,下降33.0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單位結轉結余資金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減少,專項債券收入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75.0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7977.39萬元,增長190.04%,主要原因是:1.增加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專項(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資項目;2.增加水利建設和維修養護項目。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75.0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85萬元,占0.49%;衛生健康支出33.97萬元,占0.28%;節能環保支出2730.00萬元,占22.42%;農林水支出9310.43萬元,占76.47%;住房保障支出40.82萬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2175.07萬元,支出決算為12175.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55萬元,支出決算為59.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5.2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補交部分人員社保。
2.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3.97萬元,支出決算為33.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
3.節能環保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73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增加上級轉移支付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專項(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資資金。
4.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02.82萬元,支出決算為9310.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8.5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增加上級轉移支付項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7.86萬元,支出決算為40.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39.2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41.0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5.00萬元,增長2.4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加人員,工資福利及獎勵金支出增加、社會保障繳費基數調整。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98.1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81萬元,增長9.86%,主要原因是公務外出較多、發放了駐村工作隊員駐村補貼,支付了2020-2021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發放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單位補助部分等。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租賃費、公務接待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37900.00萬元,本年支出3790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支出具體情況如下鄉村振興產業園生態畜牧養殖項目(二期)專項債券支出37900.00萬元。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0.00萬元。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 0.50萬元,支出決算為0.17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三公”經費支出。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17萬元,增長 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發生“三公”經費支出,2023年產生接待費0.17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0萬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度、本年度均無因公出國(境)工作,未產生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0萬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局租賃車輛運行費列入“其他交通費”科目反映。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0萬元,下降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主要原因是我局無自有車輛,2023年決算中將我局租賃車輛運行費列入“其他交通費”科目反映。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0.50萬元,支出決算為0.17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嚴控公務接待活動,大力壓減接待費用。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1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響,公務接待等工作未能開展,2023年按當年工作任務,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公務接待費較上年有所增加。
外事接待費支出0.00萬元。主要是2023年未產生外事接待費。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17萬元。主要是接待津企隴上行合作企業調研、內蒙古阿拉善盟蒙肉畜牧公司新區考察接待。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3 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次;公務用車購置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 2批次1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8.1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機關運行經費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費用。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81萬元,增長9.86%,主要原因出差、會議和培訓等工作任務較上年有所增加,相應增加支出。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萬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均未產生會議費。
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檔案管理培訓,產生培訓費。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311.63萬元,
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6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7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6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73%。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無。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0臺(套)。
十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由于決算公開表格中金額數值應當保留兩位小數,公開數據為四舍五入計算結果,個別數據合計項與分項之和存在小數點后差額,特此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個,二級項目83個,共涉及資金12175.0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對2023年度鄉村振興產業園生態畜牧養殖項目等1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3790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2023年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已經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省市、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預算,建立了比較全面規范的績效指標體系。預算項目都嚴格按照績效目標隨同資金撥付一同下達的規定執行,強化資金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和效率意識。在年初根據預算設定情況編制績效目標,年中全面實施績效監控,年末開展績效自評工作,績效自評已基本實現全覆蓋。
二、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在2023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現代寒旱農業發展資金、鄉村振興銜接資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利建設基金等84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績效自評詳見附件2)
三、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我局委托第三方對2023年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2022-2023年農業生產發展涉及“一卡通”資金、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3個項目開展了部門重點評價。
(評價報告詳見附件3、4、5)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 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 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 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十九、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二十、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二十二、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 :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二十三、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 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事務的支出支出。
二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反映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給予的補貼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十七、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自然保護地(項):反映用于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勘界、建設、調查、規劃、監測、管護、生態保護補償與修復、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研、保護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宣傳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項):反映對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投保農業保險給予的補貼。
二十九、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反映用于耕地保護、適度規模經營、農機購置補貼、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畜牧水產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等方面支出。
三十、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合作經濟(項):反映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執法監管(項):反映用于農業法制建設、執法監督、糾紛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安全生產、農產品質量監管、農資打假與市場監管,農機監理、跨區作業管理、農業機械使用跟蹤調查及試驗鑒定,漁政、獸醫醫政、藥政管理、防疫檢疫監督管理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項):反映用于農業統計調查與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發布,以及農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業區劃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反映用于農業耕地質量保護、草原草場利用,漁業水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品種改良提升,以及農業生物資源調研收集、鑒定評價、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項):反映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新品種、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服務等方面支出。
三十五、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反映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種保藏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質量安全(項):反映用于農業質量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投入品監管、殘留監控,農產品質量認證、普查、標準化生產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農林水支出(類)生產發展(款)其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項):反映草原草場調查、規劃、監測、管護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反映用于病蟲害等有害生物災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動物疫病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反映育苗(種)、造林、撫育、退化林修復、義務植樹以及生物質能源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管理(項):反映森林資源核查、監測、評估、經營利用、林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反映防汛業務支出。有關事項包括防汛物資購置管護,防汛通信設施設備、網絡系統、車船設備運行維護,防汛值班,水清報訊、防汛指揮系統運行維護、水毀修復以及防汛組織(如防汛預案編制、檢查、演習、宣傳、會議等),汛期調用民工及勞動保護,水利設施災后重建,退田還湖,蓄滯洪區補償、水情、雨情、決策支持,防汛視頻會商,應急度汛,山洪災害防治等。
四十五、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反映水資源節約、監管、配置、調度、保護和基礎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十六、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提防、河道、水庫、水利樞紐、涵閘、灌區、供水、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的建設、改造更新、病險水庫險加固、大型灌區改造、農村電氣化建設等支出。:
四十七、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行業業務管理(項):反映用于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方面的支出。有關業務包括制定政策、法規及行業標準、規程規范、進行水利宣傳、審計監督檢查、精神文明建設以及農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水利資金監督管理、水利國有資產管理、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
四十八、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九、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應對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2.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2023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附件3.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