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注銷部分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公告
來源: 蘭州新區應急管理局
時間: 2025/02/2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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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的規定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第十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礦礦山企業應當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礦山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注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第二款“(一)終止生產活動的”之規定,蘭州新區應急管理局決定注銷甘肅宇豐工貿有限公司等3家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具體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告。
企業如需恢復非煤露天礦山開采,應在恢復生產前按照相關規定重新申請辦理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
蘭州新區應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